根据 关于2019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豫人社办函〔2019〕207号规定:

(一)2019年度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可以选择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所取得的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证书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

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二)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的省辖市(郑州市、焦作市、开封市、洛阳市、濮阳市和三门峡市),负责所辖区域内(包括原所辖省直管县市)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含基层和全省),评审工作计划由六个省辖市自行制定。六市卫生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仍由全省评委会负责。

(三)农村全科医生副高级职称的考核认定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全科医生副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89号)规定进行。

根据河南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规定:

本条件适用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机构中的卫生计生技术人员。

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论文汇集等,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2.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二类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在1.9以下的,可作为一篇三类期刊论文。

本条件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职务评审条件

 

具备下列3条中的1条:

(1)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1篇

(2)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3)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在省属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工作的人员,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条:

(1)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2篇

(2)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至少有2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①条为必备条件):

①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至少有1篇发表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上。

②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限第1发明人)。

③获本专业省辖市(厅)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前3名),或省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前5名)。 

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一)破格(学历)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推荐学术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2篇发表二类以上学术期刊论文;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累计≥5.0,且每篇影响因子≥1.0)。

2.获本专业省级三等以上、省辖市(厅)级一等科技进步奖、科技成果奖(限第1名)。

(二)破格(学历)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主任中医师专业技术职务者,除符合上述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其中第1条为必备条件):

1.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二类学术期刊上;或被SCI收录本专业论文3篇(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累计≥7.0,且每篇影响因子≥1.0)。

2.获本专业省级二等以上科技进步奖(限第1名)。

3.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2项(限第1发明人)。 

根据 河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豫人社职称〔2016〕26号 规定:

本条件适用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在编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上级机构派出人员)。

本条件所提及的论文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出现并列第一作者的文章仅供排名第一者使用。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非专业刊物、论文汇集,综述、个案报道、通讯报道、篇幅短小的论文摘要、科普性文章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

SCI论文影响因子在2.0—2.9之间的,可作为一篇二类期刊论文;影响因子在1.9以下的,可作为一篇三类期刊论文。

本条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的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县(市、区)以下机构等。

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需在一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或被SCI收录(Ⅱ区以上或影响因子≥3.0)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二类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

申报副高级职务县(市、区)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需在推荐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乡镇(街道)、社区以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无需提交论文

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学术期刊参考目录的通知规定:

一、基层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自2016年度开始执行,全省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自2017年度开始执行。

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高评会。我们将对《参考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三、上述推荐期刊类别的划分,仅供卫生计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参考工作。